澳大利亞政府從2003年12月開始向部分泰國企業(yè)生產的LLDPE征收額外的進口稅,據稱這些產品以人為操控的低價傾銷到澳大利亞市場。同時,政府還對部分進口自韓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企業(yè)的HDPE采取了類似的措施。
這些反傾銷措施將于下月到期。這些限制措施是在2002年澳大利亞海關服務署(ACS)接到位于澳大利亞墨爾本的塑料公司.公司提出的申訴之后做出的,該公司在悉尼和墨爾本的工廠生產LLDPE、LDPE和HDPE。
在實施進口限制后,原本由總部位于澳大利亞墨爾本的OricaAustraliaLtd.公司和美國得州休斯頓的艾克森美孚公司合資組建的Qenos公司在2006年經歷了所有權變更,被總部位于北京的中國國有企業(yè)中國化工集團公司(ChemChina)收購。
今年2月,Qenos公司提請政府繼續(xù)實施LLDPE和HDPE反傾銷措施。但ACS在復審這些限制措施后,向澳大利亞內政部部長BobDebus建議,除繼續(xù)對泰國產LLDPE實施反傾銷外,撤消對其他國家的所有進口限制。
ACS在提交給Debus的一份報告中說,泰國仍在以傾銷價格向澳大利亞出口LLDPE,但沒有證據表明韓國進口的產品仍屬于傾銷范圍。
至于HDPE進口方面,ACS說:考慮到進口格局和對傾銷情況的觀察,很顯然從2006年7月起,Qenos公司所從事交易的市場并不存在傾銷行為。
在給ACS調查結果的回復中Debus說,他將在今年12月以后授權泰國產LLDPE進口限制的延期。
Debus的發(fā)言人說,針對部分泰國LLDPE生產商征收的額外進口稅將延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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