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悉,我國新近加大了對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投入力度,按“十二五”規(guī)劃、863規(guī)劃、科技支撐計劃,安排新能源汽車領域研發(fā)項目39個,投入經費超50億元,重點支持研發(fā)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及動力電池等關鍵技術。
新能源汽車由于普遍都具有污染少、靜音等優(yōu)點,主要國家都在大力推廣之中,其中我國的新能源專利申請數量排名據全球第三位。
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獲悉,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我國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有了較大飛躍:在過去的7年里,共提交中國專利申請2011件,與德國、韓國并列全球第3位。世界前兩位是日本和美國,專利申請量分別為近9000件和4000件。
據悉,我國新近加大了對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投入力度,按“十二五”規(guī)劃、863規(guī)劃、科技支撐計劃,安排新能源汽車領域研發(fā)項目39個,投入經費超50億元,重點支持研發(fā)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及動力電池等關鍵技術。
截至2012年底,我國共示范推廣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2.74萬輛。據悉,發(fā)展新能源汽車,專利運用和保護是“生命線”。以生產磷酸鐵鋰汽車電池為例,如國外企業(yè)取得有效的發(fā)明專利,國內企業(yè)生產就需獲得外方專利許可,并一次性繳納1000萬美元或生產每噸產品繳納2500美元。
這些新能源技術專利要轉化為產品動力才能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推廣,如果只有技術而沒有投入到實際應用中,沒有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其價值將大打折扣。
而就目前來說,在新能源汽車技術領域,并沒有相關決定性的突破,對其推廣造成了很大不利影響。在美國,美國政府電動車計劃最早由總統(tǒng)奧巴馬于2008年競選時提出,2009年啟動。2011年,美國能源部《2015年前部署100萬輛電動汽車》分析報告,計劃從購買現金返還、撥款激勵社區(qū)電動車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推動電動車發(fā)展,但截至目前效果不佳。2012年,純電動汽車在美國賣出了14687輛,僅為美國全年汽車銷售量的0.1%。
在我國,其現實情況也好不到哪去,據有關材料指出,2012年電動汽車(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共售出12791輛,約占當年全部汽車銷量的0.7%。如果要實現2015年50萬輛電動汽車銷量目標,在2012年的基礎上年均復合增長需達到350%。
中國電動汽車的主要購買方為政府和公共事業(yè)部門,如城市公交、出租車公司等。雖然各地政府紛紛推出高額補貼,但私人購買者依舊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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